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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如厕费”14元,究竟怎们回事?
2019-05-06 10:07  点击:87845
  5月5日,“五一”小长假期间,接到游客投诉,称东岙景区内一家小餐饮店利用店内厕所,向游客收取使用费。执法人员赶到现场后,当事餐饮店业主郭某某称,她的小餐饮店位于东岙景区沙滩的最内侧,眼看着众多游客涌入景区,其余饭店都赚了个盆满钵满,自己的店却少有游客光顾。
 “点菜的人少,来问厕所位置的却很多。”郭某某说,自己因此动了利用店内厕所收点使用费的想法。
  截至执法人员上门,郭某某共累计向游客收取“厕所使用费”14元。经批评教育,她对自己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,并当场予以改正。洞头区市监局以郭某某涉嫌在提供有偿服务的过程中,未向游客明示服务项目和收费标准,按照《价格法》的相关规定,将被处罚款5000元以下的行政处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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